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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2006年底前印发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发布单位】广州市财政局
  • 【发布文号】穗财法〔2007〕112号
  • 【发布日期】2007-10-26
  • 【生效日期】2007-10-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2006年底前印发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2006年底前印发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穗财法〔2007〕112号)




市属各有关主管部门,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局属各单位:

经市法制办审核,决定对我局(含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06年底前单独或联合印发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予以公布。

广州市财政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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