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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的通报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 〔2007〕71号
  • 【发布日期】2007-10-29
  • 【生效日期】2007-10-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的通报

(豫政 〔2007〕7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7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优势,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力支持了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及新农村建设。截至9月底,全行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137.8亿元,比年初增加175.4亿元,加上核销呆帐22.4亿元,实际增加197.8亿元,贷款存量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居全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省级分行首位。2007年6-9月,该行累计发放夏粮收购贷款218.61亿元,支持企业收购小麦146.75亿公斤,贷款投放量和收购量分别占全国的42%和45%。2007年1-9月,该行抓住业务范围拓宽的政策机遇,批复农业产业化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和农业基础设施贷款等新业务贷款项目233个。截至9月底,全行全省新业务贷款余额达到165.8亿元,比年初增加60.14亿元,支持了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扶持了一批骨干龙头企业,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为此,省政府决定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的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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