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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车陂路南延长线(黄埔大道―临江大道)工程建设的通告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7]36号
  • 【发布日期】2007-11-01
  • 【生效日期】2007-11-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车陂路南延长线(黄埔大道―临江大道)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车陂路南延长线(黄埔大道―临江大道)工程建设的通告

(穗府[2007]36号)




车陂路南延长线(黄埔大道―临江大道)是我市重点市政建设项目,南起天河区临江大道,北至黄埔大道,全长556.8米,计划在2007年底建成通车。现就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有关文件确定。

二、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和管线迁移工作,由天河区政府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三、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地拆迁二作。

四、禁止在建设范围内的抢建、抢种行为。自本通告颁布之日起,建设范围内的新建建筑物和建筑物的扩建部分以及新栽种的植物将不予补偿。

五、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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