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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7〕215号
  • 【发布日期】2007-11-11
  • 【生效日期】2007-11-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7〕2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门发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函〔2007〕189号),强调了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意义,从推进就业再就业和培训工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劳动保障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和建立部省协作联系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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