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文〔2007〕32号
- 【发布日期】2007-11-15
- 【生效日期】2007-11-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广州市2008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广州市2008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
(穗文〔2007〕32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厅字〔2007〕8号、粤委办〔2007〕9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经市委负责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发行工作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作为党中央机关报和党中央的机关刊物,是党中央指导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工具。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发行工作,充分发挥其舆论引导作用,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推进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把《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发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党委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督促,宣传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组织、纪检监察和邮政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努力把2008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发行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落实订阅范围和经费,确保发行量稳定
各级党委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关于《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范围的规定,参照2007年度的发行情况,核定2008年度发行数量,确保落实,确保发行量稳定。全市党的各级机关,街镇党委,政府各级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大中专院校及所属系(院、室),城镇中小学校和有条件的农村小学,都应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实际发行数量与订阅要求相差较大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增加发行数量。核定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达到800元以上的村级党组织要订阅《人民日报》。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纪委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根据中央和省委办公厅《通知》要求,中央直属企业、中央金融企业、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带头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工作。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宾馆、民航、铁路、客轮、长途客运和邮政、银行、证券交易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也要订阅、摆放一定数量的《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供读者阅读。中央、省委托广州市代管的单位,在广州市协作办注册登记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各地各类企事业单位驻广州办事处、联络站,均应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
根据中央办公厅《通知》精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级组织、街镇用定额管理的公费订阅报刊必须首先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街镇以上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用公费只能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级党报党刊、地方党委机关报刊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重点报刊。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会同财政、新闻出版及邮政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纠正报刊征订工作中不正之风的力度,对个别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农村取消农业税后出现的新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通知》(粤组通字〔2003〕62号)精神,各级党组织订阅党报党刊,应主要由所在单位行政经费负担,用行政经费订阅确有困难的,可从留存党费中按不超过15%的比例(以上年收缴的留存党费为计算基数)拨出一定的党费作为补充经费。对于贫困地区较为困难的农村党支部、中小学校和困难企业党组织,除行政经费能负担的部分外,各级党委可用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留存党费统一订阅党报党刊免费下发各基层党组织,或直接下拨给基层党组织作为订阅党报党刊的补充经费。凡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应首先保证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并应重点保证基层单位特别是贫困地区较为困难的街镇、村(组)、中小学校和困难企业的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具体操作办法,切实加强对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工作的管理和检查监督。积极鼓励社会力量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捐献给贫困地区,实施文化扶贫。工商企业订阅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支出,或者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捐献给贫困地区的,可按规定比例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各级党委纪检、宣传、组织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抓好订阅范围和用公费、党费订阅等有关规定的落实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任务落实到位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本地本单位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完成情况。有关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抓好落实。2008年我市继续实行“分解指标、集订分送、凭卡考核”的方法。各级党委的有关工作部门要联合行动,根据市下达的征订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宣传部门要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掌握进度和指标完成情况,并注意跟进督促抓好落实;组织部门要从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的党费中拨出专款,给困难企业(困难村)党组织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各级财务结算中心对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要确保资金,优先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工、青、妇组织、中央、省委托广州市代管的单位以及没有归口管理的部分单位的征订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做好指标下达和督促、考核工作。市直各部、委、办、局机关党委(党总支)要承担起协调、督促本单位订阅工作的任务。邮政部门要及时做好收订进度的统计,并向当地党委宣传部门或协作单位反馈。各区、县级市,各局、总公司所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征订任务的,要先用行政经费或留用党费垫支统订差额,再逐一查漏补缺、及时补订。已实行垂直管理的工商、金融等市辖代管单位,负责向下属派出机构分解指标,落实收订工作。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的经验,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报党刊发行的新途径、新办法。要大力推进《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等重点党报党刊进报刊亭零售工作,使报刊亭成为展示党报党刊形象的窗口,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
四、确立集中征订时间和地点,及时检查督促
今年集中收订的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部、委、办、局,中央、省委托广州市代管的单位,无归口管理的部分单位的收订点分别设在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内。
2.各区、县级市在各自的机关大院内设点组织集中征订。
3.《通知》中单列的各局级单位,由各单位与邮政部门联系,在12月7日前自行组织集中收订。
各单位具体承办部门要主动做好收订的协调组织工作,认真填写、回收征订考核联(回执),及时掌握进度,检查督促。收订工作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将考核联和征订发行情况汇总报市委宣传部。
根据中央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通知》精神,我市《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行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各级党委在确保完成《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征订任务的同时,要切实做好《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的发行工作。
附件:1.广州市2008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任务指标分解表(略)
2.市直系统2008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任务指标分解表(略)
3.广州市2008年度《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征订参考表(略)
4.市直系统2008年度《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征订参考表(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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