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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冬季农业生产督导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农办办[2007]65号
  • 【发布日期】2007-11-16
  • 【生效日期】2007-11-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冬季农业生产督导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冬季农业生产督导工作的通知

(农办办[2007]65号)




各有关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林)、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2007年1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冬季农业生产,稳定农产品市场供应,我部决定近日派出16个督导组,分赴各有关省(区、市)开展冬季农业生产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的主要内容

(一)冬季粮油生产。包括政策落实、冬季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抗旱防冻等工作情况。

(二)蔬菜生产与供应。包括冬季蔬菜生产、生产管理、实用技术推广、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生猪生产与疫病防控。包括政策落实、标准化规模养殖、品种改良、技术服务、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情况。

(四)奶业发展。包括政策落实、奶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情况。

(五)水产品生产。包括规范化养殖、原良种场和苗种繁育场建设、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制度建设、疫病防控等情况。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例行监测与监督检查等情况。

(七)农产品市场流通情况。包括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绿色通道”建设、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

(八)政策建议。了解各地对做好明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以及开好今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意见建议。

二、时间安排

总体安排在11月19日-25日,具体时间由督导组与相关省(区、市)农业部门协商确定。

三、有关要求

督导组轻车简从,深入县市、乡镇和市场,重点调查2-3个县,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形式,了解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了解基层意见建议,帮助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请各有关单位向督导组提供相关材料,并派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协助工作。

四、联系方式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电话:010-64192898;传真:010-64192865;电子信箱:nyslyc@agri.gov.cn。

附件:2007年冬季农业生产督导工作组名单

农业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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