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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和广州新客站工程建设的通告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7]43号
  • 【发布日期】2007-11-19
  • 【生效日期】2007-11-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和广州新客站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和广州新客站工程建设的通告

(穗府[2007]43号)




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和广州新客站是铁道部和广东省、广州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范围涉及我市荔湾、白云、花都和番禺四个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和广州新客站工程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文件确定。

二、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由荔湾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政府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该重点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地拆迁工作。

四、凡违反本《通告》,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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