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市[2007]659号
- 【发布日期】2007-11-28
- 【生效日期】2007-11-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07年第3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总第35期)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07年第3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总第35期)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7]6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2007年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计划,国家局组织对一次性使用输血器、银合金粉、高频手术设备、医用内窥镜设备、强脉冲光治疗仪(光子美容仪)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验,现将抽验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对本次监督抽验中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及有关生产企业,有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查处,责令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强化质量控制,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有关处理情况,请及时报国家局药品市场监督司。
附件: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07)第3期,总第35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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