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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组织开展《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公便字[2007]390号
  • 【发布日期】2007-12-06
  • 【生效日期】2007-12-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组织开展《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组织开展《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

(交公便字[2007]390号)




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概预算定额,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帮助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正确理解和应用修订内容和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宣贯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人员
宣贯培训工作委请主编单位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负责,宣贯人员为全体主编。
二、参加培训人员
全国各省级造价(定额)管理站,全国公路行业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单位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此次宣贯培训后,请各省造价(定额)管理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其他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宣贯培训。
三、宣贯培训时间
宣贯培训时间安排在12月,原则上分片区进行,每期时间2天,具体时间、地点由宣贯培训单位另行通知。
四、宣贯培训要求
(一)请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资质单位参加培训活动。
(二)请宣贯培训单位合理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贯培训效果和质量,工作结束后向我司提交宣贯总结报告及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三)宣贯培训食宿、资料等费用自理。
宣贯培训联系人: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方申,电话:(010)65126093,(010)65279988-1424,传真:(010)65126093;交通部公路司工程技术处: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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