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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龙岩长汀策武上行加油站等4家企业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市场〔2007〕872号
  • 【发布日期】2007-12-10
  • 【生效日期】2007-12-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龙岩长汀策武上行加油站等4家企业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龙岩长汀策武上行加油站等4家企业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闽经贸市场〔2007〕872号)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龙岩长汀策武上行加油站等4家企业: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你们申请新建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龙岩长汀策武上行加油站、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龙岩长汀策武下行加油站、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龙岩古田上行加油站、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龙岩古田下行加油站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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