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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国土资厅发[2007]201号
  • 【发布日期】2007-12-10
  • 【生效日期】2007-12-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土资源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7]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及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国土资发〔2004〕11号)精神,推动各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提高网上信息服务质量,切实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牢固树立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公正、公平、公开的良好社会形象,部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对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的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全国省级(含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市级(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下同)、县级(含市辖区、县、县级市、旗,下同)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省级、市级重点检查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以及信息服务的方式和深度,加大对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类指标的考核力度,并对网站设计和日常更新进行综合评估,具体内容见附件1和附件2。对县级重点检查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具体内容见附件3。

二、工作部署

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08年1月1日~1月31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同时对所辖的市级及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自查报告,并填写附件1――附件3(如果本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没有某项检查内容涉及的管理职能,请在自查报告中予以说明并附相关依据)。其中,对于市级、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按照附件4要求统计市级和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普及率。同时,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检查所辖各县级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情况的基础上,推荐3~5个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随自查报告一并上报。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将自查报告、附表于2008年1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质两种形式)提交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部组织检查阶段(2008年2月1日~2月29日)。部将组织人员通过互联网对照各地自查报告对各省级、市级和推荐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比。

部在汇总两个阶段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将检查结果在部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行政为民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实施,注重实效。

(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自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开展检查,切实加强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三)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对外服务网站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制定本级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数据库建设,强化信息网站安全,增强网站性能,有效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网上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网上意见及时处理与反馈,扎实做好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联系人:贾萍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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