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12-13
- 【生效日期】2007-12-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9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93号
关于批准对固城湖螃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固城湖螃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固城湖螃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固城湖螃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固城湖”螃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建议的函》(高政函〔2007〕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固城湖和砖墙镇、阳江镇、淳溪镇、固城镇、古柏镇、漆桥镇、东坝镇、桠溪镇等8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长江水系的中华绒螯蟹(Eriocheir sinensisH. Milne-Eswards)。
(二)养殖环境。
固城湖及与其相通的水域,养殖水环境符合GB11607-1989《渔业水质标准》的要求,pH值7.5至9.0,透明度40cm至50cm,溶氧5mg/L以上。
(三)亲本。
繁殖用亲蟹来源于国家级河蟹原种场,体质健壮,活力强,附肢齐全,无病无伤;雌蟹体重在110g/只以上,雄蟹体重在150g/只以上。
(四)苗种。
色泽正常、规格整齐、体质健壮、反应敏捷、附肢完整、无病无伤。用于蟹种培育的大眼幼体,是由国家级固城湖中华绒螯蟹原种场提供的原种亲蟹,经沿海定点育苗场土池生态育苗法培育的蟹苗,整个培育过程中不使用抗生素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及化合物;规格14万只/千克至16万只/千克;用于商品蟹养殖的蟹种,规格为100只/千克至200只/千克。
(五)成蟹生态养殖。
1. 养蟹条件要求:水源为固城湖同一水源、相通的、流动的活水。养蟹区四周挖蟹沟,面积2公顷以上的还要挖“井”字形沟。养殖区四周建防逃设施。
2. 消毒:采用生石灰或漂白粉对小水体消毒。
3. 环境要求:3月开始播种或栽植水草。栽植的沉水植物可用网片分隔拦围,保护水草萌发。水草移植面积不超过养殖总面积的70%。清明节前每公顷投放活螺蛳4500千克以上。
4. 蟹种放养:3月底前放养蟹种,规格100至200只/千克,放养密度4500至9000只/公顷。严禁投放性早熟蟹种。同一养殖区尽量放养同规格、同批次苗种。同时套养适量鳜鱼、青虾等。
5. 饵料投喂:植物性饵料为豆饼、玉米、小麦、南瓜、各种水草等。动物性饵料为小杂鱼、螺蛳、河蚌等。每20至30天测量一次蟹的生长情况,并据测量结果调整投饵量。日投饵量3至4月份为蟹体重的1%左右;5至7月为5%至8%;8月至10月为10%以上。每日的投饵量为早上占30%,傍晚占70%。
6. 水质调控:5月上旬前保持水位0.3至0.6米,7月上旬前保持水位0.8至1米,7月上旬后保持水位1.5米。每2周施泼1次生石灰,生石灰用量为10至15克/米2,化浆后全区泼洒。定期使用底质改良剂。生态养殖过程中不使用抗生素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7. 捕捞收获:9月中旬开始捕捞。以地笼张捕为主,灯光诱捕和以其它方法捕捉为辅。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1)外形特征:蟹体可分为头胸部、腹部。头胸部上下披上一层坚韧的甲壳,上面为头胸甲,一般呈墨绿色和青色。下面是腹甲,呈灰白色,5对胸足,伸展于头胸部两侧,左右对称。头胸甲前缘平直,有4个额齿,中间凹缺较大,呈“U”型,左右各有4个侧齿,第4侧齿明显可见,背部中央隆起,表面凹凸不平,额角后方有6个明显的疣状突。腹面中央有一凹陷的腹甲沟,周围缘边生有绒毛。
雌雄异体。雌蟹腹部呈圆形,雄蟹为三角形,俗称团脐和尖脐。
(2)体形与体色:头胸甲明显隆起,甲壳坚硬光洁,青背白肚,背部为青色、青灰色,腹部为白色、乳白色等自然光泽;金爪黄毛,螯足及步足前后缘均有金色、金黄色绒毛,步足指节细长呈金黄色。鳃丝清晰、洁净,无异物、无异味。
(3)体质活力:蟹体肥厚、活泼有力、反应敏捷,双螯强健,八足齐全。
(4)味道:膏腴丰满,肉质细嫩,味道鲜美稍带甜味。
2. 等级分类:
等级分类
体重(g/只)
雄蟹
雌蟹
特级
≥250
≥200
一级
≥200
≥150
3. 理化指标:
(1)雌蟹:肥满度≥0.51g/cm3,性腺占体重≥9.5%,水分≤58%,粗蛋白≥18.5%,粗脂肪≥9.5%。
(2)雄蟹:肥满度0.61g/cm3,性腺占体重≥3%,水分≤69.5%,粗蛋白≥15.5%,粗脂肪≥9%。
三、专用标志使用
固城湖螃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出口企业,可向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保护范围内的其他生产者可向江苏省高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注销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51号公告中关于固城湖螃蟹(固城湖牌)的地理标志注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固城湖螃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