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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42号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42号
  • 【发布日期】2007-12-15
  • 【生效日期】2008-03-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42号

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42号

关于公布《〈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局部修订(设计船型尺度部分)》的公告




现发布《〈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局部修订(设计船型尺度部分)》,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本局部修订替代《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相应内容,并与《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的保留部分配套使用。
本局部修订由我部组织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我部水运司负责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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