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发改交能〔2007〕1194号
- 【发布日期】2007-12-18
- 【生效日期】2007-12-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04线尤溪火甲坑至城关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04线尤溪火甲坑至城关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7〕1194号)
三明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省道304线火甲坑至尤溪城关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投资[2007]324号)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对该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尤溪县连接高速公路的交通条件,完善省道路网结构,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尤溪县经济发展,同意对省道304线尤溪火甲坑至城关公路进行改扩建。
二、省道304线尤溪火甲坑至城关公路改扩建工程起于尤溪火甲坑(省道304线与县道汤城线相交处),经金业公司、埔头织造公司、水东,终于尤溪城关朱熹广场,全长7.4公里。根据交通量预测及路网规划,本段公路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结合现有老路状况和城镇规划,起点火甲坑至尤溪金业公司(K0+000~K2+100)路段路基宽度10米,全路幅路面;金业公司至浦头织造公司(K2+100~K5+600)路段路基宽度15米,路面宽度12米;织造公司至城关朱熹广场(K5+600~K7+400)路基宽度12米,全路幅路面;对穿越城市规划区路段、过城镇路段可按城市规划标准控制,路基宽度适当放宽。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其它技术标准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四、下一阶段应加强以下工作
1、请设计单位及项目业主单位对老路利用尤其是桥涵利用加强检测,确保达到标准。
2、做好不同路基宽度路段的过渡衔接,保障行车安全。
五、省道304线尤溪火甲坑至城关公路改扩建工程估算总投资8880万元,资金来源由尤溪县多渠道筹措解决,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
六、项目建设工期21个月。
七、核准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主要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并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