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焦作市
- 【发布文号】焦政〔2006〕25号
- 【发布日期】2006-06-23
- 【生效日期】2006-06-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焦政〔200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快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指导意见》(豫发〔2006〕7号)和市委八届九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招商引资工作进度,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按照“坚持高标准、明确新要求、谋求新突破”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招商引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招商引资是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市上下务必要把“招商引资”提升到“抢商引资”的高度去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和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牢固树立亲商、安商、富商意识,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
二、扎实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
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对于提高招商实效具有重要作用。各地的招商经验表明,哪里的招商项目库准备得充分、扎实,哪里的招商工作就容易取得成效。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项目库前期准备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工作,夯实招商引资工作基础。
(一)精心遴选招商项目。要围绕我市的产业特点和资源优势,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名录,策划包装一批市场前景广阔、投资回报率高的新项目。要突出引进战略投资者这一主题,重点开发一批能够吸引战略投资者的大项目、好项目;要围绕我市已经形成的五大支柱产业,以拉长产业链条、扩大产品规模、形成产业集群为目的,精心编制一批新建项目和与产业相配套的项目。要积极与国家专利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保持联系,从中收集一批已经研究成熟的科技成果,充实到我市的项目库中,使我市的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密切结合起来。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编制的项目及时报送到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审定后进入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集中对外发布。
(二)切实作好项目前期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环保关。所有进入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的项目,项目前期工作要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每个项目要具备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项目主体、项目位置、项目的背景和根据、项目的前景分析和预测、项目的投资规模、项目的风险及效益分析、项目联系方式和土地、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初审意见及其他事宜。
(三)齐抓共管建好项目库。市发改委要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策划编制一批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影响的大项目;市企业发展服务局要依据我市的工业基础,重点做好工业项目的编制工作,特别是要积极督促指导工业企业编制规模扩张、拉长产品链条的项目;市农业部门要重点做好农产品深加工、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编制工作,同时积极督促指导我市的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编制扩张规模、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项目;市商务局、旅游局要重点做好商贸流通、旅游服务项目的精选和前期准备工作;市科技局要重点做好高新技术项目的精选与前期准备工作;市建委、交通、公路部门要围绕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服务功能的要求,重点做好基础设施和城建项目的精选和前期准备工作;市文化、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分别做好各自领域内的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业项目的编制和前期准备工作。市发改委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报送的项目,要及时组织相关专家逐一进行再论证,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分类编印《焦作市招商引资项目册》。对项目建设工作要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之中。各县(市)每年要上报5个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四城区和高新区每年要上报2个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市直有关部门每年要上报1个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
(四)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投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认真包装,切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增强招商项目的吸引力和招商成功率。市财政要拔出专款,对没有明确招商主体的全市重大招商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做好可研报告,使之成为成熟的招商项目向外推介。各企业要想方设法拿出资金,对准备进行规模扩张、产品延伸、精深加工的项目进行前期论证,使项目的前期准备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能够尽快寻找到投资合作的伙伴。
三、大力开展行之有效的招商引资活动
(一)广泛搜集信息,紧紧盯住不放,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大型企业的发展动向,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他们的发展信息,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战略投资者到我市投资办厂。要密切关注经济发达地区向内地进行产业转移的新动向,立足本地特点和优势产业,寻找同类产业的合作伙伴,实现我市产业规模扩张和产业链条延伸。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主要经济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招商信息的收集工作,开辟多种信息渠道,广泛搜集此类信息。对一经发现的这类信息,要安排专人紧盯不放,及时与投资者进行深入接触,积极向他们宣传我市的投资环境和投资优势,利用最优惠的政策,千方百计吸引战略投资者到我市投资兴办“无中生有”的大项目。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使我市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能够在短期内发生明显的优化,经济实力明显提升。
(二)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投资与经贸合作活动。招商引资的主体是企业。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广泛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利用我市现有企业的产品或技术优势,有目的地选择与之相关联的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派出专业招商小分队,采取“扣门招商”的办法,寻找大的投资合作伙伴,推进我市企业与国内外大型企业的投资合作,促进企业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大和产品延伸的步伐加快。
(三)认真组织开展优势产业招商活动。要充分发挥我市现有的产业优势,认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产业招商活动。要积极组织开展汽车零部件制造业、能源工业、化学工业、有色金属加工、农副产品加工以及与旅游业相配套的商贸餐饮住宿业等专业性招商引资活动,认真选取国内外某个与我市产业相近相连的地区,进行小规模、针对性的产业招商活动,拉长我市的产业链条,形成更为明显的产业优势。
四、认真落实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抓深入、抓具体、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措施,严格奖惩,狠抓落实,务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
(一)明确招商引资的目标。根据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综合经济部门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2006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分解表附后)。此项任务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之中,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二)强化招商引资的责任。各地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招商引资的第一责任人,对完成本地、本部门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负总责。对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的单位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重奖。对完不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按照《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意见》(焦发〔2005〕15号)精神,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没有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市直其它各有关部门也要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取得实际效果的,市政府将一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凡国内外个人或组织(简称“引荐人”)通过各种渠道向本市引荐生产型加工型外来投资项目的,一经建设投产,对在项目引进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引荐人,经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焦作市引荐外来投资奖励办法》(焦作市人民政府26号令)给予奖励。
(三)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要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日常考核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企业发展服务局、外来投资服务中心、优化办等部门参与,对全市各地各部门招商引资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执法水平、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实行一月一通报,排出先后顺序,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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