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建街面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及工程概算调整的批复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发改交能〔2007〕1193号
  • 【发布日期】2007-12-18
  • 【生效日期】2007-12-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建街面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及工程概算调整的批复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建街面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及工程概算调整的批复的通知

(闽发改交能〔2007〕1193号)




尤溪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街面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及工程概算调整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07]3276号文批复,现将文件转发你公司,请按文件要求做好征地移民补偿工作,确保街面水电站工程有效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