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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90号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90号
  • 【发布日期】2007-12-21
  • 【生效日期】2008-04-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90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90号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等6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等6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HJ/T 403-2007)

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HJ/T 404 -2007)

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炼制(HJ/T 405-2007)

四、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乙烯工程(HJ/T 406 -2007)

五、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HJ/T 407 -2007)

六、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HJ/T 408 -2007)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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