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发改高技〔2007〕1230号
- 【发布日期】2007-12-27
- 【生效日期】2007-1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产业技术开发、小发明小创造项目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产业技术开发、小发明小创造项目管理的通知
(闽发改高技〔2007〕1230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究开发,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委自2002年以来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开发专项,扶持了一批产业技术开发项目;2006年又组织实施“小发明、小创造”专项,扶持了一批专利等成果转化项目。经过项目单位科技人员的努力,大部分项目能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有些已基本建成,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有的项目进展不平衡,进度严重滞后。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各设区市发改委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请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和11月底前将在研的项目进展情况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
二、按时验收。凡是已完成建设任务的产业技术开发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要尽快准备项目验收材料,向主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主管单位验收后及时向我委报备。省属企业承担的项目可直接向我委提出验收。对无故拖延项目实施,未能按时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不安排新的项目。
三、填报项目信息。为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请项目承担单位按附件1、2的要求填写,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把关,并于2008年1月20日前将项目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同时将电子版(表格Excel格式)发送至dongboowang@hotmail.com。
本文相关附件及表格可在“福建省高技术产业网”中“工作通知”栏查询下载,网址:www.1.gov.cn。
联系:王东波0591-87063465
Email:dongboowang@hotmail.com
附件:1、产业技术开发项目情况表
2、小发明小创造项目情况表
3、产业技术开发项目名单
4、小发明小创造项目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