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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技术监督综合检测大楼项目的复函
  •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发改投资〔2007〕1258号
  • 【发布日期】2007-12-29
  • 【生效日期】2007-12-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技术监督综合检测大楼项目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技术监督综合检测大楼项目的复函

(闽发改投资〔2007〕1258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福建省质量技术综合检测大楼项目的函》(闽质监办函[2007]328号)及附件悉。为适应我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事业发展需要,解决你局下属事业单位检测业务用房问题,并消除你局办公用房的安全隐患,经研究,同意你局拆除现有办公楼,联合省纤维检验所、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和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建设省质量技术综合检测大楼,新大楼建筑面积23197平方米(含地下室5262平方米),总投资8294万元,建设资金由省纤维检验所、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和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筹措解决,同时积极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资金补助。

请据此复函办理其他手续,同时按规定理顺合作建设各方的产权关系。该项目要依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实行公开招标,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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