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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万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万宁市
  • 【发布文号】万府办〔2008〕9号
  • 【发布日期】2008-01-23
  • 【生效日期】2008-01-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万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万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万府办〔2008〕9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万宁市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文 强(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儒川(市水务局局长)
吴 明(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符平荣(市卫生局局长)
符少宁(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陈春明(市水务局副局长)
何君颖(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海平(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升格(市水务局农水股股长)
陈立民(市发展和改革局规划综合股股长)
李光海(市卫生局防保股股长)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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