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8年第8号
- 【发布日期】2008-01-24
- 【生效日期】2008-01-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8年第8号
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8年第8号
关于赋予湖北浠水长流牧业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供港活猪自营出口经营权的公告
为确保内地输港活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增加供港活猪货源渠道,满足香港市民消费需求,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供港活猪出口代理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07〕65号)和供港活猪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要求,2007年12月14日,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第二批供港活猪注册养殖场申报自营出口经营权的通知》(商贸函〔2007〕99号)。经过企业申请、各地初审、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共有31家申请企业符合有关资质标准,获得供港活猪自营出口经营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第二批获得供港活猪自营出口经营权企业名单
湖北浠水长流牧业有限公司
湖北龙王畜牧有限公司
荆门市五三陈湾畜牧有限责任公司
荆州市天牧畜禽有限公司
随州市弘大畜牧有限责任公司
襄樊益龙畜禽有限责任公司
许昌市裕昌畜牧有限公司
河南省黄泛区农场鑫欣牧业有限公司
万年县现代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万年县益友农业有限公司
共青城林森牧业有限公司
江西国鸿牧业有限公司
广东瑞昌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河源广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三保畜牧有限公司
中山农牧有限公司
陆丰丰田畜产有限公司
廉江市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紫金县宝金畜牧有限公司
潮州市凤新良种养殖场
龙川种猪场
博罗县泰美畜牧有限公司
惠州市泉新农牧有限公司
惠州荔枝城畜牧公司
深圳市新龙达畜牧有限公司
海南罗幸牧业有限公司
浙江天利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德清外贸猪场
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浦江外贸猪场
安徽涡阳县万头猪场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