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教高〔2008〕2号
- 【发布日期】2008-01-28
- 【生效日期】2008-01-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高〔20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各有关部门(学校)申请2007年度增设或调整专业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医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教育部、公安部关于举办公安类专业教育有关问题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的评议意见,并在征得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对设置医学类、公安类专业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2007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印发给你们。
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711个本科专业和3个医学类专科专业、2个公安类专科专业(见附件1、2),可自2008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428个本科专业和12个医学类专科专业(见附件3、4),不得安排招生;需评估的3个医学类专科专业(见附件5),待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3个专业(见附件6)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望各有关部门(学校)充分利用高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加强新增专业建设,切实保证教育质量。
教育部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