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公便字〔2008〕42号
  • 【发布日期】2008-01-30
  • 【生效日期】2008-01-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

(交公便字〔2008〕42号)




各有关单位:

新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部2007年第33号公告)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需要对公路造价计算软件进行修改调试和软件市场规范,经研究,决定新办法设置6 个月过渡期,自2008年7月1日起,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均应执行新办法及定额。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