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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哈尔滨通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厅字〔2008〕3号
  • 【发布日期】2008-02-01
  • 【生效日期】2008-02-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哈尔滨通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哈尔滨通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哈厅字〔2008〕3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编纂出版收入国家《中国城市通鉴》系列丛书的《中国哈尔滨通鉴》(以下简称《通鉴》)是“十一五”期间我市承担的一项规模宏大的历史文化工程。为确保《通鉴》真实、客观地记录哈尔滨城市发展变迁历程,充分展示哈尔滨的优秀历史文化,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通鉴》编纂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通鉴》编纂要以总结历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当代、垂鉴后世为原则,使《通鉴》成为集科学性、资料性、实用性为一体,荟萃城市精华、弘扬城市精神,独具城市和地域特色的一张名片,让世界了解哈尔滨,让哈尔滨走向世界。?

二、编纂内容和时间。《通鉴》分上、下两册,约300万字,力求全面系统、客观翔实地记录哈尔滨上自远古、下至2005年的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宗教、风土人情、自然环境等领域有影响的重要事件、人物活动及发展成果;突出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戮力同心、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设和谐哈尔滨的光辉历程。《通鉴》编纂预计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成立市《通鉴》编纂委员会,主任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效廉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聂云凌,副市长王莉担任;委员由市档案局局长邵继红、市地志办主任贺颖、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姚德岐、市社科院院长鲍海春担任。编委会下设总编室,负责《通鉴》编纂的日常工作,由市档案局牵头,市地志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社科院具体负责。

四、有关要求。《通鉴》编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料提供与核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通鉴》编纂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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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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