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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2008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办〔2008〕8号
  • 【发布日期】2008-03-05
  • 【生效日期】2008-03-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2008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安徽省2008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皖政办〔2008〕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牵头责任单位要主动承担起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任务,各相关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制定推进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本地依法行政工作。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综合协调、情况交流和检查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地、各部门于2008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送省政府法制办。年终,省政府将组织对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五日

2008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进程,2008年省政府共安排了8个方面22项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采取得力措施,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1.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方案,上级政府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对下级部门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办理)
2.在每个市各选择1个县(市、区)和1个乡(镇)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基层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高。(省政府法制办、各市政府办理)
3.开展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调研,研究制定市、县两级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省政府法制办、各市政府办理)

二、提高立法质量,打造奋力崛起、跨越发展的制度优势
4.在充分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2008―2012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草案)。(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政府各部门办理)
5.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的立法,注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完善科学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的制度基础。(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办理)
6.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程度,充分发挥政府立法咨询员、立法信息员和法律顾问在立法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立法责任机制,促进立法草案起草部门和审查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开展立法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立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继续推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办理)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7.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省政务公开办、省国家保密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办理)
8.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和完善各专业应急预案,建立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县政府办理)
9.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规范行政审批主体、运行程序,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开展行政审批清理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促进行政审批便民、公开和高效运行。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省监察厅、省编办、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办理)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0.加大《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实施力度,争取一半以上的县(市)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加强共性问题研究,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编办办理)
11.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制度。(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办理)
12.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探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实践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各部门办理)

五、重视行政复议和人民调解工作,探索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
13.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加大行政复议制度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市、县政府和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提高市、县政府和省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办理)
14.积极实施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在预防和化解民事纠纷工作中的作用。(省司法厅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行政行为的监督
15.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的执行力度;认真履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审查、处理职责。(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政府各部门及各市、县政府办理)
16.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互相抵触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办理)
17.充分发挥省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进一步完善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制度。(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办理)

七、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18.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和各市、县政府办理)
19.加强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及专门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培训工作,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应急办办理)
20.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对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各市政府办理)

八、强化领导责任,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21.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科学设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对不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导致严重违法行政案件发生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和各市、县政府办理)
22.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市、县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政府所属部门每年向本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推进工作情况。(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政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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