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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人事部、交通部关于授予林志慧、吴春耕同志“全国交通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追授卢明强等四名同志“全国交通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 【发布单位】人事部、交通部
  • 【发布文号】国人部发[2008]33号
  • 【发布日期】2008-03-13
  • 【生效日期】2008-03-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人事部、交通部关于授予林志慧、吴春耕同志“全国交通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追授卢明强等四名同志“全国交通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人事部、交通部关于授予林志慧、吴春耕同志“全国交通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追授卢明强等四名同志“全国交通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国人部发[200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交通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有关中央交通企业,交通部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今年1月中旬以来,我国南方一些地区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困难,也对交通运输造成严重影响。面对严重灾情,全国交通系统广大职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交通、保供电、保民生”的要求,迅速研究、制定、实施防抗措施,顶风雪、战严寒,在最短时间内畅通道路,出色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的光荣任务。在这场罕见的抗灾救灾斗争中,充分展现了交通系统广大职工不畏艰险,顽强拼搏,团结奋战、不怕牺牲的精神风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全国交通系统广大职工的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切实履行交通系统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推进现代交通业发展和建设,人事部、交通部决定,授予湖北省交通厅厅长林志慧、交通部公路司公路管理处处长吴春耕同志“全国交通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追授湖南省郴州市交通局后勤服务中心原主任卢明强、浙江省永嘉县公路管理段县乡养护片原片长汪国杰、浙江省永嘉县公路管理段原驾驶员林圣巧、浙江交通工程建设集团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养护班原班长左建党同志“全国交通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全国交通系统广大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一心为民,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关键时刻勇挑重担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灾害面前,不顾个人安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不怕艰险、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拼搏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进现代交通业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附件:1、全国交通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2、全国交通系统劳动模范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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