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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东阳卢宅第三期修缮工程之世进士第等设计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194号
  • 【发布日期】2008-03-13
  • 【生效日期】2008-03-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东阳卢宅第三期修缮工程之世进士第等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东阳卢宅第三期修缮工程之世进士第等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194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东阳卢宅第三期修缮工程之世进士第等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发[2007]5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慎修堂后楼拟改变原檩木规格的做法应慎重,需进行结构计算并查找设计依据。如现存建筑结构无大的危险,应按现状予以维修。
(二)板筑墙维修可根据墙体的稳定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如无坍塌危险,可进行表面抹灰处理;如存在结构问题,可参照原材料、做法,重新夯筑。
(三)补充墙面、地面修复大样图。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由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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