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2008年水利设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后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 【发布文号】闽发改农业〔2008〕179号
  • 【发布日期】2008-03-19
  • 【生效日期】2008-03-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2008年水利设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后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2008年水利设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后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闽发改农业〔2008〕179号)




省水利厅:

为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即将到来的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受损水利设施恢复重建,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下达2008年水利设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后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600号)文件,下达我省水文设施灾后重建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00万元。根据我省水文设施受灾受损情况,经研究,现将该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厅(具体项目详见附件)。请抓紧组织实施,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

附:福建省2008年水利设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后重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略)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