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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硫普罗宁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注[2008]110号
  • 【发布日期】2008-03-25
  • 【生效日期】2008-03-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硫普罗宁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硫普罗宁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8]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硫普罗宁为一种含巯基甘氨酸衍生物,其注射剂于1998年在我国上市。本品最初上市的说明书内容较简单,适应症不规范,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安全性信息较少。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现对硫普罗宁注射剂(包括硫普罗宁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说明书进行修订,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说明书样稿(附件)尽快修订说明书和标签,并将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还应主动跟踪硫普罗宁注射剂临床应用的安全性情况,按规定收集不良反应并及时报告。

二、说明书样稿中空项或未列全的项目,生产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辅料、形状、规格、贮藏、包装、有效期等。

三、用法用量项的内容按照下列要求填写:
(一)需使用溶媒的注射用硫普罗宁及硫普罗宁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连续4周。
配制方法:临用前每0.1g注射用硫普罗宁先用5%的碳酸氢钠注射液(pH=8.5)2m1溶解,再扩容至5%~l0%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二)不需使用溶媒的注射用硫普罗宁及硫普罗宁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连续4周。
配制方法:临用前溶于 5%~l0%的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三)硫普罗宁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连续4周。

四、已获准注册的硫普罗宁注射剂,其说明书系按照说明书样稿核准的,不在上述要求之列。


附件:硫普罗宁注射剂说明书样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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