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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一号机组压力管基准检查燃料通道选择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5〕115号
  • 【发布日期】2005-11-08
  • 【生效日期】2005-11-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一号机组压力管基准检查燃料通道选择方案的批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一号机组压力管基准检查燃料通道选择方案的批复

(国核安发〔2005〕115号)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交秦山第三核电厂一号机组压力管基准检查燃料通道选择方案的报告》(秦三核安发〔2005〕276号)收悉。

根据《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附件一 ――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和《关于压力管基准检查通道选择修改请示的批复》(国核安发〔2005〕7号)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一号机组压力管基准检查燃料通道选择方案是可以接受的,现批准该方案。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压力管基准检查,确保压力管的可靠使用和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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