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综〔2008〕19号
- 【发布日期】2008-03-25
- 【生效日期】2008-03-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意见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意见
(哈政综〔2008〕1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依法处理好劳动关系而制定的专项法律。该法的颁布实施,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素质、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以及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保证。各级政府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统一思想,准确把握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注重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加大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力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贯彻、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强力推进、广泛参与,打击违法、兼顾发展的原则。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主体作用,切实履行指导、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三)目标任务。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措施;拓展实施范围,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加强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合同制度建设,促进劳动合同的有效履行;健全协调机制,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增强执法能力,不断加大监察执法、争议调解仲裁力度,夯实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
三、加强学习,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一)各级政府要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纳入“五五普法”年度计划,统筹策划、及时部署,并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工作。要使每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各项条款,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规定,明确法律赋予的责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广泛宣传,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对违法行为严重的用人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降低其劳动保障诚信等级。
(四)积极协调配合工会组织和有关部门,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各级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增强各用人责任主体执行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
四、完善政策,搞好制度衔接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认真对照《劳动合同法》,对现行涉及劳动合同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开展分阶段、分层次的自检自查工作,及时进行全面清理,对与新法相抵触的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修改或废止。同时,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抓紧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内部规章制度。
五、规范用工,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是确保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用人单位有效建立、促进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保护守法企业积极性的重要基础和保证。今后一个时期,将重点抓好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关系清理和整顿工作,力争年内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在此基础上,积极巩固国有、集体及外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将建筑业、餐饮业作为重点行业,将农民工作为重点人群,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六、平等协商,努力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和集体协商新机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规定,充分发挥利用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平台的功能。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的覆盖计划,年内争取集体合同签订和备案率达到60%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要协调各级工会在促进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基础上,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并积极与工会和企业组织配合,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逐步形成从微观到宏观、多层次的劳动关系协调制度体系。
七、强化执法,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责,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体系,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对阶段性表现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对严重侵犯职工利益的典型案件,要依法认真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各级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要认真研究分析面临的形势,对有可能出现群体上访的案件,要及早制订工作预案,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作用,增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有效控制各类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确保社会稳定。
八、夯实基础,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组织系统,不断加大基础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安排必要的办公经费,保证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强化技术支持,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网络化。实现远程监控手段,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环节进行动态管理。三是逐步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以及预警制度,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情况进行实时指导、监督和检查,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九、加强领导,形成有效的工作推进责任体系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