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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美克运动休闲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函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函〔2008〕22号
  • 【发布日期】2008-03-26
  • 【生效日期】2008-03-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美克运动休闲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函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美克运动休闲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函

(闽政函〔2008〕2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关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征求意见的函》(580号)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美克运动休闲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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