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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关于受理阳江核电厂三、四、五、六号机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选址阶段)和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审评申请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办〔2008〕60号
  • 【发布日期】2008-04-09
  • 【生效日期】2008-04-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关于受理阳江核电厂三、四、五、六号机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选址阶段)和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审评申请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关于受理阳江核电厂三、四、五、六号机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选址阶段)和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审评申请的通知

(国核安办〔2008〕60号)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阳江核电厂三至六号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选址阶段)》的函(广阳江函〔2008〕9号)”和“关于呈报《阳江核电厂三至六号机厂址选址安全评价报告》的函(广阳江函〔2008〕11号)”收悉。我局经初审,认为你公司的申请文件符合申请受理条件,决定受理阳江核电厂三至六号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选址阶段)和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的审评申请。

许可证管理项目联系人:核安全司核电二处蒋帆

联系电话:(010)66556359

传真:(010)66556357

二○○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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