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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第四批“在线访谈”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8〕66 号
  • 【发布日期】2008-04-14
  • 【生效日期】2008-04-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第四批“在线访谈”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第四批“在线访谈”活动的通知

(闽政办〔2008〕66 号)




省直有关单位:

“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自2007年10月16日起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已参加访谈的单位都能积极参与,认真准备,在线解答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参加第四批“在线访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谈内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及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百姓生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 ?

二、访谈主题:各访谈单位在职能范围内自选主题,于5月9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三、参加人员:各访谈单位的领导同志;

四、参加方式:访谈单位人员到达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指定的直播现场(省政府办公楼311室),通过省政府网站开通的在线交流平台,接受主持人专访,并现场解答网民实时提问和咨询。本期以安排文字直播和现场照片上网为主,期间将结合某些主题尝试开展多方访谈和视频录播活动。?

五、第四批“在线访谈”单位及时间安排(上午10点至11点):

时 间
单 位

2008年5月20日
省财政厅

2008年5月27日
省库区移民开发局

2008年6月3日
省侨办

2008年6月10日
省民宗厅

2008年6月17日
省民政厅

2008年6月24日
省统计局

2008年7月1日
省新闻出版局

2008年7月8日
省环保局

2008年7月15日
省通信管理局

2008年7月22日
省经贸委

六、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省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活动,认真思考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按照访谈时间安排,精心选题,认真准备书面专稿,准时参加,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访谈的文字材料及电子文档请提前一周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信息技术处黄良振(0591―87802184)、项良明(0591―87802200),省经济信息中心陈绍林(0591―87811956);邮箱地址:info@fujian.gov.cn。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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