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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关于同意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T201换料大修监督计划的复函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
  • 【发布文号】国核安办〔2008〕68号
  • 【发布日期】2008-04-24
  • 【生效日期】2008-04-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关于同意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T201换料大修监督计划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关于同意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T201换料大修监督计划的复函

(国核安办〔2008〕68号)




环境保护部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你站《关于上报“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T201换料大修监督计划”的函》(北核函〔2008〕29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你站所报监督计划。

我局将组织对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T201换料大修后临界前例行核安全检查,请你站做好相应准备,届时派相关人员参加。

特此复函。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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