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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08年上半年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任务的通知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办〔2008〕53号
  • 【发布日期】2008-04-25
  • 【生效日期】2008-04-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08年上半年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任务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08年上半年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任务的通知

(莆政办〔2008〕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第一季度经济分析会精神,2008年上半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确保完成307000万元(增长10.0%),力争实现335900万元(增长20.4%)的奋斗目标。为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经市政府同意,现把2008年上半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主要执收部门要按照本次下达的收入任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解下达各税种、各财政收入项目、各执收部门的收入任务,下达收入任务文件于5月10日前分别送市府办(经贸科)和市财政局(预算科)。

二、各级、各相关执收部门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效培植财源。同时,要依法、均衡、扎实地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要确保完成307000万元,争取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向335900万元奋斗目标冲刺,为实现市委提出的“超百保八争十”的经济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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