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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抢险救灾对口支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城[2008]82号
  • 【发布日期】2008-04-30
  • 【生效日期】2008-04-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抢险救灾对口支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抢险救灾对口支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建城[2008]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水务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今年初,我国南方地区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长期低温冻害和大面积停电造成部分城镇供水厂无法正常运行,大量供水、道路、燃气、风景园林等市政公用设施损坏,灾区群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面对罕见灾情,我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总体部署,带领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顽强拼搏,奋起抗灾,组织动员各地对受灾地区抢险救灾实施对口支援工作。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等单位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有关企业积极响应,无私奉献,为灾区城镇迅速恢复供水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灾区城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为弘扬这种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勇挑重担的精神风尚,决定对在抢险救灾对口支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5家单位和32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以他们为榜样,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感,继续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团结协作精神,为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抢险救灾对口支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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