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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请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5-15
  • 【生效日期】2008-05-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请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请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5月12日,四川汶川一带发生了强烈地震,给灾区人民的生命和生活造成严重损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全国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为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援助。据我们与四川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联系,目前灾区急需方便食品、牛奶和饮用水等物资,请你们积极组织动员本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迅速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去,为灾区人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一、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到龙头企业,请他们尽快与当地民政部门等救灾主管部门联系,提供本企业可供捐赠的物品名称、数量,以供有关部门统一调配应急。

二、做好龙头企业捐款捐物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做好相互沟通、联系等服务、协调工作。

三、及时收集龙头企业在此次抗震救灾活动中的义举,并将有关情况随时上报我办。

在组织抗震救灾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同四川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28-86600416;86633334;86603054

联系人:周学礼,手机:13096319489

胡明鲜,手机:13096390974

杨桁,手机:13709098989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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