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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2008年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经贸技术〔2008〕321号
  • 【发布日期】2008-05-21
  • 【生效日期】2008-05-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2008年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

福建省2008年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

(闽经贸技术〔2008〕321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贸发局)、省直有关厅局、省属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份的战略部署,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委组织编制了《福建省2008年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计划包括重大技术开发、装备制造业消化吸收再创新、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含行业和区域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技术创新开发(含“6・18”项目)等专项,共191个项目,总投资40.89亿元。我委对列入企业技术创新重点计划的项目实行滚动管理,请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贸发局)、省直有关厅局、省属控股(集团)公司及时通知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贸发局)、省直有关厅局、省属控股(集团)公司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与跟踪,及时协调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项目实施情况年底前请以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的形式按隶属关系汇总上报我委。

联系人:朱 贞 联系电话:0591-87832934

附件:1.福建省2008年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doc

2.福建省2008年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跟踪表.doc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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