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公通字[2008]26号
- 【发布日期】2008-05-28
- 【生效日期】2008-05-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06年至2007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情况的通报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06年至2007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情况的通报
(公通字[200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建设厅(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北京市市政管委,重庆市市政管委,上海市市政工程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2006年以来,各地公安、建设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 “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以“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绿色交通”为主题,深入实施“畅通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进一步细化交通管理措施,进一步增强交通服务能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2006年、2007年,全国实施“畅通工程”并参加评价的城市(含2006年GDP300亿元以上县级市、县)共有346个,其中由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等级的城市50个,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建设部门确定等级的城市296个。现将评定情况通报如下:
一、由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定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
保持一等管理水平城市:
南京、青岛、长春、宁波、成都、沈阳、厦门、杭州
苏州、宜春、威海、珠海、廊坊、中山
常熟、张家港、昆山、晋江、招远
新增一等管理水平城市:
武汉
常州、常德
太仓、胶南
保持二等管理水平城市:
北京、呼和浩特、大连
晋城、赤峰、嘉兴、马鞍山、新余、潍坊、宜昌、黄石、孝感、金昌
济宁、诸城
新增二等管理水平城市:
银川
保持三等管理水平城市:
福州
暂缓公布等级城市:
南宁、贵阳、昆明、包头、鞍山、烟台、扬州、湖州、荣成
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建设部门评定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
直辖市:
二等:天津、上海、重庆
河北:
二等:石家庄、秦皇岛、唐山、保定、沧州、邯郸、承德
三等:邢台、衡水、张家口
山西:
二等:太原、长治、晋城、晋中
三等:大同、阳泉、朔州、忻州、吕梁、临汾、运城
内蒙古:
二等:乌海、通辽、呼伦贝尔、鄂尔多斯
三等:乌兰浩特、锡林浩特、乌兰察布、巴彦淖尔、二连浩特、霍林郭勒
四等:巴彦浩特、满洲里、额尔古纳、牙克石、扎兰屯、根河、阿尔山
等外:丰镇
辽宁:
二等:阜新、锦州、辽阳、铁岭、营口、朝阳、葫芦岛
三等:抚顺、盘锦、丹东
四等:本溪
吉林:
二等:四平、吉林
三等:白山、松原
四等:通化、白城
等外:辽源
黑龙江:
二等:哈尔滨、大庆
三等: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绥化、黑河
江苏:
二等:无锡、徐州、南通、淮安、镇江、泰州
吴江、江阴、丹阳、海门、通州、宿迁、金坛
三等:连云港、盐城、宜兴
浙江:
二等:绍兴、温州、温岭、余姚、金华、慈溪、台州、衢州、舟山
三等:绍兴(县)、义乌、诸暨、丽水
安徽:
二等:合肥、铜陵、安庆、黄山
三等:蚌埠、淮北、芜湖、淮南、阜阳、六安、宣城、滁州
四等:巢湖、宿州、亳州、池州
福建:
二等:泉州、漳州、龙岩、三明、福清
三等:莆田、南平、宁德
江西:
二等:南昌、赣州、九江、景德镇、抚州、上饶
三等:鹰潭
山东:
二等:济南、淄博、东营、泰安、莱芜、日照、临沂
即墨、胶州、平度、滕州、龙口、寿光、邹城(县)、新泰、文登
三等:菏泽、枣庄、滨州、德州、聊城
河南:
二等:郑州、洛阳、濮阳、商丘、鹤壁、济源
三等:开封、新乡、平顶山、安阳、漯河、周口、三门峡、南阳
四等:许昌
湖北:
二等:十堰、荆州、襄樊、荆门、黄冈
三等:鄂州
四等:咸宁、随州
湖南:
二等:长沙、岳阳、株洲、湘潭、郴州、娄底
三等:益阳、衡阳、邵阳、怀化、永州、湘西、张家界
广东:
二等: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梅州、茂名
三等:汕头、江门、韶关、湛江、肇庆、河源、惠州、阳江、潮州、揭阳、云浮
四等:清远、汕尾
广西:
二等:柳州、桂林
三等:梧州、北海、玉林、贵港、防城港、河池、来宾、百色、钦州、贺州、崇左
海南:
二等:海口
三等:三亚
四川:
二等:绵阳、乐山、遂宁、泸州、攀枝花、德阳
三等:眉山、南充、内江、自贡、广元、雅安、资阳、宜宾、达州、巴中、广安
贵州:
二等:凯里
三等:六盘水、安顺、清镇、仁怀、都匀、兴义
四等:遵义、赤水、福泉、铜仁、毕节
云南:
二等:曲靖、玉溪、楚雄、普洱、文山、大理、保山、临沧、德宏
三等:昭通、西双版纳州景宏市、红河、迪庆州香格里拉县
陕西:
二等:西安、宝鸡、咸阳、铜川、延安、渭南
三等:榆林、汉中、杨凌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商洛
四等:安康
甘肃:
二等:兰州、嘉峪关、白银、天水、武威、陇南、平凉、张掖、酒泉
三等:庆阳、合作、定西、临夏
青海:
二等:西宁、格尔木
宁夏:
三等: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
新疆:
二等:乌鲁木齐、石河子、克拉玛依
三、予以表扬的省、市公安、建设部门
2006年、2007年,一些省、市公安、建设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领导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成效明显。
工作指导有力的省: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贵州、四川
进步明显的城市:北京、上海、呼和浩特、嘉兴、马鞍山、新余、宜昌、潍坊、金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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