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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宁德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5-28
  • 【生效日期】2008-05-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政府管理,优化投资软环境,提高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效能,经研究,决定成立“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家东(市政府市长)

副 组 长:傅贤光(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游美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陈兴生(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水金(市政府秘书长、效能办主任)

卓鸿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忠(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效能办副主任)

李过渡(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姚更青(市发改委主任)

张林金(市委编办主任)

缪绍炜(市财政局局长)

刘信华(市人事局局长)

苏树波(东侨管委会主任)

孙瑞章(市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刘善长(市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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