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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表彰首批中小学抗震救灾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教基〔2008〕9号
  • 【发布日期】2008-05-29
  • 【生效日期】2008-05-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表彰首批中小学抗震救灾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表彰首批中小学抗震救灾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教基〔2008〕9号)




5月12日发生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危及了正在上课的中小学师生的生命。在这场特大灾害来临之际,处在极度危险中的灾区中小学生表现出了临危不惧、先人后己、互助友爱、知恩感恩的精神和品德,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

为深入学习宣传抗震救灾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感人事迹,引导和激励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决定分批表彰抗震救灾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

1.首批授予“抗震救灾优秀学生”称号的是:

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 林 浩

绵阳市北川中学 王 亮

成都市温江区玉石乡实验小学 陈 浩

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漩口中学 马 健

广元市青川县木鱼中学 何翠青

绵阳市北川曲山镇小学 何亚军

成都市都江堰市聚源中学 甯加驰

绵阳市北川县曲山幼儿园 朗 铮

彭州市磁峰中学 雷楚年

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 康 洁

成都市都江堰市聚源中学 高 莹

2.首批授予“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称号的是:

绵阳市北川县陈家坝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

绵阳市安县桑枣中学(初中)

绵阳市北川县曲山镇海光村刘汉希望小学

受表彰的学生有的冒着危险从废墟中救出同学和老师;有的组织同学们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有的在废墟下鼓励同学坚定获救的信念;有的面对死亡威胁以顽强的意志和乐观的态度赢得生命。受表彰集体的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团结互助,井然有序地实现了安全转移。灾区中小学生的纯朴、善良、坚强、勇敢、乐观、智慧感动了全中国,展现了当代中小学生的时代风貌,成为了可歌可泣、催人奋进抗震救灾英雄谱中的重要篇章。

希望广大中小学生学习灾区中小学生表现出的精神和品德,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老师、爱同学,勤奋学习,不怕困难,积极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把抗震救灾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感人事迹作为生动教材,通过适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的多种形式,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和美德,把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做得更好。

教 育 部
200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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