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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国交通行业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
  •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共青团中央
  • 【发布文号】交体法发[2008]126号
  • 【发布日期】2008-06-05
  • 【生效日期】2008-06-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运输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国交通行业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国交通行业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

(交体法发[2008]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有关交通企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近两年来,全国交通行业广大青年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三个服务”,爱岗敬业、文明服务、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代交通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突出的优秀青年职工和优秀青年集体。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交通运输行业广大青年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交通运输行业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推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部、共青团中央在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个人和单位进行严格评审、认真考核、集中公示的基础上决定:命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便民电话中心等89个青年集体、继续认定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稽查大队等430个青年集体为“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授予唐建伟等132名同志“2007年度全国交通行业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提高做好“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推动交通事业发展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广大青年职工要以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文明号为榜样,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活动,广泛参与“青年文明号促和谐行动”,开拓进取、拼搏奉献,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1.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
2.2007年度全国交通行业青年岗位能手名单

交通运输部
共青团中央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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