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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8〕46号
  • 【发布日期】2008-06-05
  • 【生效日期】2008-06-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实施办法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实施办法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8〕4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制定的《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实施办法》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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