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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龙岩市220千伏武平集贤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建设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发改交能〔2008〕430号
  • 【发布日期】2008-06-12
  • 【生效日期】2008-06-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龙岩市220千伏武平集贤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建设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龙岩市220千伏武平集贤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建设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8〕430号)




龙岩市电业局:

你局《关于请求办理集贤(武平)输变电工程等项目核准手续的报告》(龙电计划[2008]242号)、《关于办理220千伏策武(长汀)输变电工程等项目核准的报告》(龙电计划[2008]190号)、《关于申请办理新罗赤水变电站22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核准手续的报告》(龙电计划[2008]218号)、《关于申请办理漳平前洋变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手续的报告》(龙电计划[2008]22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核准你市建设220千伏武平集贤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龙岩电网2007-2011年滚动规划确定的负荷水平和电网规划方案,同意220千伏武平集贤输变电工程等10个电网项目建设(详见附表)。

二、220千伏武平集贤输变电工程等10个电网项目共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24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输电线路190.6公里,新增110千伏变电容量31.15万千伏安,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33.07公里。

三、220千伏武平集贤输变电工程等10个电网项目建设投资控制在56187万元之内。

四、工程所需设备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附件:龙岩市220千伏武平集贤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表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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