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党组[2008]14号
- 【发布日期】2008-06-17
- 【生效日期】2008-06-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纪念建党87周年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纪念建党87周年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建党组[2008]14号)
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七一”前夕,各单位党组织要以“学习抗震救灾先进典型,弘扬共产党员时代风采”为主题,组织开展一次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四川召开的抗震救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的讲话,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组织部《关于在抗震救灾中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各级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等文件;学习在抗震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党员的事迹,组织收看全国抗震救灾英模报告会录像,并注意总结宣传身边的抗震救灾先进典型;组织参观在军事博物馆举办的“抗震救灾众志成城――2008中国抗震救灾大型新闻图片展”。要通过学习,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弘扬在艰难困苦面前不屈不挠、团结奋斗的光荣传统,自觉实践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
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七一”前夕,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围绕主题,对照党章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领导讲话精神以及抗震救灾英模的先进事迹谈体会。教育和动员党员自觉贯彻落实部党组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交给我部的各项任务,在抗震救灾和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接受锻炼,经受考验,做出成绩,展现党的先进性。
三、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组织对本单位老党员、困难党员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并进行走访慰问,让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先进模范中的困难党员,要予以特别关心和重视;对参与抗震救灾一线工作的和直系亲属受灾的党员干部要给予关心和慰问。直属机关党委将下拨党费7.5万元,专门用于各直属总支、支部“七一”前的主题党日活动和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活动。请有关单位于6月18至19日到办公厅财务处(办公楼426房间)领取下拨党费。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对开展党日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如有特殊困难党员,请将困难情况于6月24日前,报送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及《2008年“七一”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请于7月10日前送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
附件:
1、2008年“七一”开展党日活动下拨党费情况一览表(略)
2、2008年“七一”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略)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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