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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公路养护统计年报和电子地图数据报送质量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 【发布文号】厅公路字【2008】51号
  • 【发布日期】2008-06-18
  • 【生效日期】2008-06-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运输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公路养护统计年报和电子地图数据报送质量情况的通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公路养护统计年报和电子地图数据报送质量情况的通报

(厅公路字【200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根据《公路养护统计报表制度》以及2007年召开的全国公路养护统计年报和公路电子地图更新布置会议的有关要求,部对各地上报的2007年度公路养护统计和公路电子地图数据进行了审核、汇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07年大部分省份均能按照规定时限报送公路养护统计和公路电子地图数据,数据质量总体较好。但也有个别省份报送时间滞后,影响了部汇总工作日程,其中湖南省已连续两年未向部报送公路电子地图数据。此外,部分省份报送的数据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路段基础数据不全,如路基宽度、路面宽度等指标项漏填现象严重;二是桥梁数据不全,如桥梁全宽、桥面净宽、上部结构、设计荷载等指标项漏填,特别是多次强调的危桥统计数据,相关统计指标不全,且总数与2007年公路在用危桥调查结果差别较大;三是公路水毁统计数据与汛期公路水毁统计数据相比,年终汇总数远远小于汛期统计数;四是公路电子地图数据与统计数据不能很好对应,部分路段桩号差别较大。
二、数据质量情况
综合数据上报时间和数据准确性、一致性和完整性,经部审核评比,2007年度公路养护统计数据质量优秀的单位有北京、山西、吉林、黑龙江、湖北、四川、贵州、西藏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局(处);广西、海南、江西、青海、云南等省份报送的桥梁数据缺项严重。2007年度公路电子地图数据质量优秀的单位有上海、福建、宁夏、山东、吉林、浙江、贵州、甘肃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局(处)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辽宁、云南等省份电子地图数据质量较差且报送时间严重滞后。
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各地要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对公路养护统计和电子地图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开展自查,切实将问题在基层、在每个路段上予以解决,不断提高数据质量。请湖南省公路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务必在七月底前向部报送更新至2007年底的公路电子地图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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