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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追认黄耀明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决定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字〔2008〕7号
  • 【发布日期】2008-06-27
  • 【生效日期】2008-06-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追认黄耀明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决定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追认黄耀明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决定

(穗字〔2008〕7号 2008年6月27日)




2008年2月7日(年初一)下午,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实业有限公司荔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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