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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姜永弟等14名同志的任职通知
  • 【发布单位】郑州市
  • 【发布文号】郑政任〔2008〕4号
  • 【发布日期】2008-07-01
  • 【生效日期】2008-07-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姜永弟等14名同志的任职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姜永弟等14名同志的任职通知

(郑政任〔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七月一日决定,任命:

姜永弟同志为郑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常广立、孙卉鸣同志为郑州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安春茂同志为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王凯河、刘兆煜同志为郑州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张桂华、李彦斌同志为郑州市粮食局副调研员;

崔萍同志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调研员;

吴建伟同志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霍相禄、鲍顺平同志为郑州市接待办公室副调研员;

马素芳同志为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陈卓同志为郑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二○○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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