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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8〕921号
  • 【发布日期】2008-07-19
  • 【生效日期】2008-07-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921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大地财保发〔2008〕169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1号证大五道口广场8、9、10层”。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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